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取样送验见证员培训班通知 建设单位(甲方)、施工单位、监理企业: 按照广州市建委关于培训发证的管理规定,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取样送验见证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,由广州市建设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办公室核发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取样送验见证员证书》及副证作为见证员上岗和材料送验见证的依据之一。见证员在送检建筑工地材料时须出示副证,由广州市质监站属下各检测机构核验,广州市质量监督站负责监督管理。 为满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取样送验见证工作的需要,我校将开展一期见证员岗位培训班。 一)培训目标 通过对监理、建设单位从事施工试验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,使他们了解广州地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取样送验的相关规定,熟悉送检材料的基本知识。以全面提高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。 (二)培训对象 各监理、建设单位从事施工试验,工程质量检测取样送验人员。学员参加培训时必须真实、准确填写报名表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,并交大、小一寸照片各2张(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上),另交身份证、毕业证或职称证复印件各1份。 (三)学习内容 1、广州地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的相关文件规定;2、见证取样及检验方法(包括土建类材料、建筑设备构配件类、室内环境类等)。 四、上课形式和时间: 每逢周未上课,每天上课时间:早上9:00—12:00,下午2:00—5:00报名证件:身份证、毕业证复印件各一件,大、小一寸照片各2张 五、收费标准:每人收学费、资料费、杂费共元。 六、证书颁发 学员经培训并各科考试合格,由建委核发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取样送验见证员证书》,根据省建设厅粤建函[2003]279号文精神,企业可根据需要从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聘任上岗 |